为奖励热爱旅游专业、学习优秀、综合能力突出的旅游管理专业学生,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“行知旅游奖教学金”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现开展第四届“行知旅游奖学金”的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在籍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生,共10名,资助金额1万元/人,不重复授奖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思想道德品质优良;生活朴素,诚实友爱,模范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。

2.学习成绩优异,综合表现优秀,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或综合考评排名为专业前30%,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5分。

3.尊重师长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集体活动,综合表现优秀。

4.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评选:

(1)获“挑战杯”、“互联网+”竞赛,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、数学建模大赛以及学科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者;作为主持人申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顺利结项者;

(2)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者;

(3)获校级“优秀学生标兵”、省级以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,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;

(4)在专业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,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;

5.未受到学校、学院的任何纪律惩处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提交申请,并按照要求填写《“行知旅游奖学金”申请表》,《“行知旅游奖学金”汇总表》及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期刊原件、项目证明材料等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。

2.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,提出拟获奖人员名单,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。

3.公示无异议后,将获奖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捐赠人审核;审定通过后颁发奖金、获奖证书。

4.申请时间为12月18日——12月19日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

2023年12月18日


附件【“行知旅游奖学金”汇总表.xlsx】已下载

附件【“行知旅游奖学金”申请表.docx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