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党委学工部(武装部、学生处)《关于开展我校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认定工作组评议,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—2023年9月15日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联系人:代晓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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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
2023年9月13日
附件【地科院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.pdf】已下载次